許多朋友出去工作攢幾年錢都準備回到自己的家鄉蓋一所自己的自建房,有的時候會遇到土地管理嚴格的時候,建房手續不容易審批,手續不知如何辦理。下面蟲筑小編就給大家簡單聊聊自建房蓋房手續的事。
住房住戶應當首先向所在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規劃。申請經村民會議或者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應當如實填寫申請表。不應有任何隱瞞或虛假。否則將被取消建房資格。
申請已獲批準,該建筑只能憑縣國土資源局頒發的《準建筑證》建造。施工應嚴格按照批準的位置和用地定額進行,否則應按有關政策辦理。
農村村民宅基地申請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應當自收到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縣人民政府應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申請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縣政府保管,另兩份由鄉(鎮)政府保管。
申請表封面上的批準號由批準機關填寫。
各級土地管理部門應按期裝訂歸檔,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農村住宅建設所需的證明材料
1 .《村民住宅建設和土地使用申請表》一式五份;
2 .成年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人同意退出原居住用地并提交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進行用地重組的承諾書(無舊居住用地除外);
4.危房改造的,應當提供危房鑒定部門或者鄉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居住建筑權屬證明原件和危房鑒定證明。
5.擬建建筑與相鄰建筑相鄰或者涉及公共使用、共用、借用墻體等關系的,應當征得全體業主一致同意,并簽署書面協議或者簽署確認申報圖紙(包括四個邊界)。協議應由當地村民委員會見證或依法公證。
6.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筑設計單位和注冊專業資質的設計人員繪制的設計圖或標準總圖。
打算返回家鄉建房的朋友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助你更多地了解建房知識和政策,并祝大家建房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