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日志是記錄施工過程,施工審查乃至如果施工中出現遺漏、差錯、意外等情況的主要證據。因此在施工圖設計施工階段,日志要遵循一定的條理和規范進行每日的記載,施工日志主要按照單位工程會進行填寫,記錄時間要在開工到竣工驗收完成。
在施工日志填寫中切勿停止中斷,要按照施工現場發生的情況進行真實、詳細的記錄,在記錄、施工圖設計、施工技術人員產生變動或更改時,記錄更改要做好交接手續保持施工日志的連貫性,施工圖與施工人員發生變動要做好詳盡的記錄,包括原因、細節、時間等。
施工階段是按照施工圖設計又詳細流程步驟的進行,而施工日志也同樣如此,施工日志主要分為基礎內容、工作內容、檢驗內容、檢查內容和其他內容。基礎內容包括星期、日期、天氣、溫度、施工部位、出勤人數、操作人數等。氣象要上下午分別記錄,溫度要寫具體范圍,施工部位按照分部、分項工程名稱等記錄,出勤人數依照工種記錄總體人數。
工作內容按照當日施工圖設計進行的實際完成情況,施工現場有關會議的主要內容記錄,有關領導、主管部門以及各檢查組對于工程施工在技術、質量、安全等方面的檢查意見與決定以及建設單位和監理部門對于工程施工提出的技術質量要求和采納的實際情況,這些都是需要詳細在施工日志中陳述清晰的。
檢驗與檢查內容要包括工程驗收、試塊制作、材料送檢、質量檢查、安全檢查以及其他檢查情況的的詳細記錄,保障每一個施工、機械與材料都有跡可循。如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出現了施工圖設計的變更,技術核定的通知以及施工貪污交底、停工停水停電、故障處理以及特殊措施等內容要記錄在其他內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