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是我國住建部向社會公開征求《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意見的截止日。有業內人士解讀認為,在此次《意見稿》中,用了較大篇幅對于租金、租期、承租人權利保障等方面作了規定,有利于整頓我國住房租賃市場亂象,促進租賃行業的規范發展。
當下,長租公寓成為眾多房企發展多元業務的新方向。萬科、龍湖、石榴集團等多家房企已入局長租公寓領域,分別推出泊寓、冠寓、熊貓公寓等多種租賃產品,與市場上原有的自如、相寓等租賃產品形成了競爭之勢。據鏈家研究院發布《租賃崛起》研究報告顯示,2015年、2016年中國租房市場的規模大概在1.1萬億,2020年大概是1.6萬億,2025年大概是2.9萬億,2030年將會超過4萬億。未來,我國租房租賃市場將是一片藍海。
目前,租賃市場卻存在供給錯配問題,包括房源品質、租金水平、租期這幾大方面。鏈家研究院院長楊現領建議說,“有關部門可以從供給端著手,增加租賃房源供應,尤其是高品質房源的供給。一方面,通過調節持有稅收成本,鼓勵個人業主出租房子;另一方面,允許部分非住宅用地用于租賃,在保證物業居住安全的情況下,增加租賃房源的供給。”
根據《意見稿》第五條規定,國家鼓勵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支持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租賃、購買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支持個人和單位將住房委托給住房租賃企業長期經營。住房租賃企業依法享受有關金融、稅收、土地等優惠政策。
目前,在住房租賃市場中,各種信息渠道存在很多假房源,嚴重影響了租房的效率和客戶的體驗。同時,尤其是居民個人出租房子時,不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現象非常普遍,致使管理部門難以掌握住房租賃市場真實成交情況,從而無法有效監管等情況頻現。
按照《意見稿》專門用了一個篇章規定了住房租賃,其中明確規定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收回住房;住房租賃合同中未約定租金調整次數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鼓勵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當事人簽訂三年以上住房租賃合同且實際履行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相關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