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火災 廣州擬出臺高層建筑須設置救援窗草案
近期,國內一起造成多人死亡的高層居民樓失火案引發全社會的關注。為了預防火災,維護公共安全,6月29日,廣州市法制辦發布《廣州市消防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草案》擬規定,消防業務經費和消防設施維護費用應當納入各級人民政府財政年度預算,并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逐年增加投入。
高層建筑的管理使用人應當成立消防安全組織統一管理消防工作,或者配備防火負責人和從事消防設施管理、維護的專職技術人員。
高層建筑須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設置避難層(間)、救援窗,并保障避難層(間)和救援窗的標識醒目、消防設施完好,且隨時能發揮作用;高層建筑還應根據需要配備緩降器、軟梯、救生袋和防毒面具等避難救生設施。
《草案》還針對消防車通道、房屋出租、物流園區、城中村等存在的問題,作出了具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