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項目發生工程變更會對項目的工期、質量產生一系列影響,增加項目造價,甚至導致投資失控。工程變更也是發生工程索賠、合同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增加項目管理難度。因此,梳理工程變更產生的原因,系統分析影響造價的因素及其對造價的影響程度尤為重要。
目前,業內專家已對工程變更的分類、產生原因、引起后果及管理措施等多方面進行了理論上的研究和評價,為工程變更管控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參考。為了完善建設工程變更對造價的影響體系及其控制建議本文將結合工作實踐案例,在分析引起工程變更的原的基礎上,找出引起造價增加的關鍵影響要素構建評價體系,并提出具有針對性的管控對策。
工程變更產生原因的分析
一般而言,工程建設項目中引起變更的原因眾多。工程條件、外部環境等客觀因素會導致變更發生,除此外,包括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不同參與方的主觀因素也可能引起施工條件的改變,導致工程變更發生,進而影晌工程造價。從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分析工程變更產生原因。
1. 主觀因素
(1)建設單位的原因
盡管項目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夠、決策依據不充分,但建設單位為滿足項目特殊要求邊設計邊施工邊修改。或功能需求調研不到位,實施過程中新增需求修改原工程目標、內容或原定方案,以及實施過程中提高或改變技術標準、擴大功能或追求施工進度,搶工趕工等主觀原因提出需求的改變,引起變更。
同時,招標階段招標文件商務條款欠缺或資格審查過程缺失,技術標準、施工技術要求不完善、施工范圍和界面不清,清單工程量計算不準確,清單特征描述不完整或與設計圖紙不一致,將導致中標后工程變更。評標辦法欠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對投標報價審查不到位,存在不平衡報價或低于成本價現象,對投標文件施工方案的審查缺失,中標施工方案難以施工,中標后調整合同文本,增加談判簽署難度,合同條款存在表述不清、理解歧義,在實施過程中難以界定,上述評標和中標階段的缺欠同樣會造成實施階段的工程變更。
建設單位項目現場人力投入不足,現場工程師缺乏造價管理意識,重技術輕合同,導致簽署的變更簽證與合同或清單內容重復。建設單位自身變更管理的制度性和時效性差,未經審批先施工或審批周期過長。同時,建設單位疏于反索賠管理,忽視減項變更或因過程資料不完整無法核減,增加了價款結算的難度。
(2)勘察設計單位的原因
勘察設計單位的成果文件質量是引起變更主要因素之一,如勘察報告的結論與現場實際地質不符,設計階段深度不夠或設計節點達不到施工要求,設計經驗不足、施工可行性差。設計師市場調研不充分,設計使用的材料設備與市場供應存在差異等都會在施工過程中引起變更。同時,施工圖設計與專業深化設計脫節,各專業之間未及時協調、配合、銜接,出現交叉碰撞、互相矛盾現象導致工程變更,以及設計師的服務意識和配合程度影晌設計質量,項目實施前設計師未能將設計圖紙進行完善交底,也是引起工程變更發生的重要因素之汁。
(3)施工單位原因
施工單位未提出合理化施工方案建議,或建議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以方便施工或加快施工進度,但同時也會增加費用投入。
2. 客觀因素
從自然環境方面,未能預見的施工地質條件或自熱環境等方面原因引起的變里,是不可預見、不可抗力事件。如地質條件發生變化、工作條件的改變,土方施工中遇到地下管網或文物,施工過程中遭遇惡劣的天氣、暴雨等延緩了項目實施,引發變更同時造成經濟損失。從政策、政治及社會環境方面,國家政局動蕩、學潮、罷工、戰爭或是國家政策、法規的變化等原因,項目所在地市政配套設施以及相關配合等社會環境因素都會對項目建設產生影響。在經濟環境方面,項目所在地市場因素引起人工費波動、建筑材料價格變化,項目資金不能及時到位以及項目墊資施工,涉外項目匯率的變動等經濟環境因素同樣會引起工程變更。
3. 工程變更評價要素指標體系的構成
工程變更原因對造價影響的評價要素指標分三個層級:目標、一級指標、二級指標。目標為實現工程變更對造價的影響要素分析評價,并得到結論:一級指標是項目參與方;二級指標是各參與方的具體行為。由于引起單項變更的原因眾多,為便于統計和計算,本文要素指標以單一因素為前提,如表1所示。
工程變更評價要素指標體系可以應用到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按工程變更因素評價要素指標梳理變更原因,計算變更因素重要程度和影響程度,從而對引起造價變化的工程變更原因進行有針對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