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國家稅務總局等三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行業營改增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稱意見),意見明確提出:
1、“堅決打破區域市場準入壁壘,任何地區和單位不得違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區以外的建筑企業參加工程項目投標,嚴禁強制或變相要求外地建筑企業在本地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根據該文件的規定,如果發現有地方政府強行設置市場進入壁壘,強制或變相要求外地建筑企業在本地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爭奪稅源,施工企業可以向上一級的城鄉建設廳(局)舉報。
2、“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在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情況下,一律適用簡易計稅的政策。”
3、稅務部門將加強對砂土石料等建材銷售企業的稅收檢查,及時處理拒絕開票、加價開票等違規行為。在建材市場、大型工程項目部等地增設專用發票代開點,不斷提高建筑企業購買建筑材料獲得專用發票的比例。
4、稅務部門和住建部門將進一步加強信息共享,對于增值稅繳納單位與工程承包方不一致的項目,重點核查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
5、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引導企業大力推進工程總承包,細化工程總承包合同,實現設計、采購、施工等各階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合同各方要合理運用市場機制分享改革帶來的減稅紅利,實現建筑行業營改增試點成效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