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今年在建筑業大方光芒,使得部分建筑企業和包工頭叫苦連天。雖然“營改增”是有利于以后建筑業規范與健康的發展,但是我個人認為這個代價未免顯得有些過于沉重。今天來說一說進項稅的抵扣存在哪些問題與困難?
別的不說,首當其沖的就是進項稅票難以拿到。一般我們建筑材料有一定的壟斷性,而這些供應商往往也是拿不出什么票據來的,有的能有個收據就不錯了,特別是一些砂石等類似的材料,更是由地方勢力來控制,他們根本不會來給你搞什么票的。另外就算是開票,其實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不是,最后還不是你自己來埋單,這個都是心知肚明的。
然后呢,就是進項稅往往是不足以來進行有效的抵扣的。營改增后在時間上面進行了一定的限制,而往往我們做建筑工程的存在周期拉的比較長的狀況,而且建材款項有時候也會拖欠貨款的事情,從而導致了無法及時取得可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且就算進行了抵扣,面對11%個點稅率,是不是遠遠達不到呢?
還有就是我人工等成本產生的利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人工成本、建筑保證金、押金等這些類似產生的利息、手續費等均不能進行抵扣,這都是嚴重增加了建筑企業的稅。
各個搞建筑的同僚可以捫心自問下,上述問題在你經營過程中有沒有發生過?我相信大部分的人肯定有會遇到,而就我們現在來看,沒辦法改變,那只能我們自己變了。首先還是得盡量尋找能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建筑材料供應商來合作,游戲規則變了,我們以后做事情還是得按規則來。其次,最大限度的保證能及時進行抵扣,一定要注意,有效期只有180天,過了就白瞎了。
計稅方法這塊主要來說下一般納稅人吧,小額納稅人都是簡易計稅法,也就是3%的稅率這里沒有必要講。然而一般納稅人有3種情況可以選擇簡易計稅,就是甲供工程、清包工程還有就是老項目。這里需要注意的就是如果遇到這3種情況你是可以選擇用一般計稅法(11%稅率)還是簡易計稅法(3%稅率)。
如果是清包工程,這毋庸置疑肯定是簡易計稅法更為劃算,因為你清包能有多少進項稅呢?然后就是甲供項目,這類項目如果甲供的材料較少的話,建議采用一般計稅法,反之用簡易計稅法,但是往往甲方的話語權會很重,在計稅方法的選擇上他們往往會以他們的利益為重。老項目的話還是需要根據具體的開工時間以及已購建筑材料的多少來定奪。
總而言之呢,“營改增”的想法是好的,建筑改革之路上是很坎坷的。但是這個代價實在是太大太大了,只能說我們現如今的建筑企業成為了改革的犧牲品也不為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