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預應力張拉施工質量事故預防措施
一、基本規定
(一)人員控制
(1)承擔預應力施工的單位應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
(2)預應力張拉施工應由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
(3)張拉作業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設備控制
(1)設備控制張拉設備的校準期限不得超過半年,且不得超過200次張拉作業。
(2)張拉設備應配套標準,配套使用。
(三)壓漿與封錨
(1)張拉后,應及時進行孔道壓漿,宜采用真空輔助法壓漿;水泥漿的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且不得低于30MPa。
(2)壓漿時排氣孔、排水孔應有水泥濃漿溢出。應從檢查孔抽查壓漿的密實情況,如有不實,應及時處理。
(3)壓漿過程中及壓漿后48h內,結構混凝土的溫度不得低于5℃。當白天氣溫高于35℃時,壓漿宜在夜間進行。
(4) 壓漿后應及時澆筑封錨混凝土。封錨混凝士的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宜低于結構混凝土強度等級的80%,且不得低于30MPa。
關于城市橋梁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預防:
樁基施工安全措施:
沉入樁施工安全控制要點
(一)樁的制作
1.混凝土樁制作
(2)鋼筋碼放應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圖的要求。碼放時,應采取防止銹蝕和污染的措施,不得損壞標牌;整捆碼垛高度不宜超過2m,散捆碼垛高度不宜超過1.2m。
(3)加工成型的鋼筋籠、鋼筋網和鋼筋骨架等應水平放置。碼放高度不得超過2m,碼放層數不宜超過3層。
2.鋼樁制作
(4)焊接作業現場應按消防部門的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操作者必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焊工作業時必須使用帶濾光鏡的頭罩或手持防護面罩,戴耐火防護手套,穿焊接防護服和絕緣、阻燃、抗熱防護鞋;清除焊渣時應戴護目鏡。
(二)樁的吊運、堆放
(1)鋼樁吊裝應由具有吊裝施工經驗的施工技術人員主持,吊裝作業必須由信號工指揮。
(2)預制混凝土樁起吊時的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混凝土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5% 以上。
(3)樁的吊點位置應符合設計或施工設計規定。
(4)樁的堆放場地應平整、堅實、不積水?;炷翗吨c應與吊點在一條豎直線上,堆放時應上下對準,堆放層數不宜超過4層。鋼樁堆放支點應布置合理,防止變形,并應采取防滾動措施,堆放層數不得超過3層。
三、鉆孔灌注樁施工安全控制要點
(二)鉆孔施工
(1)施工場地應平整、堅實,非施工人員禁止進入作業區。
(2)不得在高壓線下施工。施工現場附近有電力架空線路時,施工中應設專人監護。
(3)鉆機的機械性能必須符合施工質量和安全要求,狀態良好,操作工持證上崗。
(4)鉆機運行中作業人員應位于安全處,嚴禁人員靠近或觸摸旋轉鉆桿;鉆具懸空時嚴禁下方有人。
(6)鉆孔應連續作業。相鄰樁之間凈距小于5m時,鄰樁混凝土強度達5MPa后,方可進行鉆孔施工;或間隔鉆孔施工。
(9)泥漿沉淀池周圍應設防護欄桿和警示標志。
模板支架和拱架施工安全措施
一、工前準備階段
(一)一般規定
(1)支架、腳手架應由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搭設和拆除。
(2)作業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應定期體檢,不適合高處作業者,不得進行搭設與拆除作業。
(3)進行搭設與拆除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4)起重設備應經檢驗符合施工方案或專項方案的要求。
(5)模板支架、腳手架的材料、配件符合有關規范標準規定。
二、模板支架、腳手架搭設
(一)模板支架搭設與安裝
(1)模板支架應嚴格按照獲準的施工方案或專項方案搭設和安裝。
(2)模板支架支搭完成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經驗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交付使用。
(3)施工中不得超載,不得在支架上集中堆放物料。
(4)模板支架使用期間,應經常檢查、維護,保持完好狀態。
(二)腳于架搭設
(1)腳手架應按規定采用連接件與構筑物相連接,使用期間不得拆除;腳手架不得與模板支架相連接。
(2)作業平臺上的腳手板必須在腳手架的寬度范圍內鋪滿、鋪穩。作業平臺下應設置水平安全網或腳手架防護層,防止高空物體墜落造成傷害。
(3)腳手架必須設置斜道、安全梯等攀登設施;攀登設施應堅固,并與腳手架連接牢固。
(4)嚴禁在腳手架上拴纜風繩、架設混凝土泵等設備。
(5)腳手架支搭完成后應與模板支架一起進行檢查驗收,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模板支架、腳手架拆除
(1)模板支架、腳于架拆除現場應設作業區,其邊界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值守,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
(2)模板支架、腳手架拆除采用機械作業時應由專人指揮。
(3)模板支架、腳手架拆除應按施工方案或專項方案要求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4)嚴禁敲擊、硬拉模板、桿件和配件。
(5)嚴禁拋擲模板、桿件、配件。
(6)拆除的模板、桿件、配件應分類碼放。
箱涵頂進施工安全措施
二、施工安全保護
(一)鐵道線路加固方法與措施
(1)小型箱涵,可采用調軌梁或軌束梁的加固法。
(2)大型即跨徑較大的箱涵,可用橫梁加蓋、縱橫梁加固、工字軌束梁或鋼板脫殼法。
(3)在土質條件差、地基承載力低、開挖面土壤含水量高,鐵路列車不允許限速的情況下,可采用低高度施工便梁方法。
三、施工安全保護措施
(一)施工區域安全措施
(1)限制鐵路列車通過施工區域的速度,限制或疏導路面交通。
(2)設置施工警戒區域護欄和警示裝置,設置專人值守。
(3)加強施工過程的地面、地上構筑物、地下管線的安全監測,及時反饋、指導施工。
(二)施工作業安全措施
(1)施工現場(工作坑、頂進作業區)及路基附近不得積水浸泡。
(2)應按規定設立施工現場圍擋,有明顯的警示標志,隔離施工現場和社會活動區,實行封閉管理,嚴禁非施工人員人內。
(3) 在列車運行間隙或避開交通高峰期開挖和頂進;列車通過時,嚴禁挖土作業,人員應撤離開挖面。
(4)箱涵頂進過程中,任何人不得在頂鐵、頂柱布置區內停留。
(5)箱涵頂進過程中,當液壓系統發生故障時,嚴禁在工作狀態下檢查和調整。
(6)現場施工必須設專人統一指揮和調度。
舊橋梁拆除施工安全措施
二、實施性施工方案編制
(二)施工安全控制重點
1.控制重點
除對拆除對象的過程控制外,需要控制機械設備狀態、支架穩定和變形、臨時設施;需要控制解除以往的加固措施進程(如解除體外預應力束);需要控制因拆橋影響橋位的路上交通和河流中的航運;需要控制拆下來的構件殘渣堆放等。
三、橋梁拆除施工
(一)施工準備
(2)建設單位應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應在拆除工程開工前15天,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2)擬拆除橋梁、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3)拆除施工組織方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4)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二)安全施工管理
2.機械拆除
(2)當采用機械拆除橋梁時,應從上至下,逐層分段進行;應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再拆除承重結構。對只進行部分拆除的橋梁,必須先將保留部分加固,再進行分離拆除。
(6)采用雙機抬吊作業時,應選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機,每臺起重機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載荷的80%。且應對第一吊進行試吊作業, 施工中必須保持兩臺起重機同步作業。在吊裝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輪組應保持垂直狀態。
(四)安全技術管理
(1)拆除工程開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構造情況、工程量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爆破拆除和被拆除橋梁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的拆除工程,應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被拆除橋梁面積小于1000平方米的拆除工程,應編制安全施工方案?;虬踩┕そM織設計,且均應通過專家論證;最后應經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批準后實施。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應經原審批人批準,方可實施。
(5)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6)拆除工程施工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并應包括下列內容:
1)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書。
2)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3)安全技術交底。
4)腳手架及安全防護設施檢查驗收記錄。
5)勞務用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書。
6)機械租賃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書。
(8) 施工現場應建立健全動火管理制度。施工作業動火時,必須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領取動火證后,方可在指定時間、地點作業。作業時應配備專人監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后方可離開作業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