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人民政府出臺《陜西省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方案》明確,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實施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在審批流程上,覆蓋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的全過程。在辦理事項上,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在工程項目類別上,覆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除外),既覆蓋政府投資工程也覆蓋社會投資工程,既覆蓋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也覆蓋裝飾裝修工程。在區域上,覆蓋省、市(區)、縣三級。
在統一審批流程上,《方案》提出了精簡審批環節、推行聯合踏勘、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推行區域評估、推行告知承諾制、簡化招標投標等多項措施。對于建立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方案》要求在2019年11月底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各階段涉及的審批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審批管理系統。《方案》同時要求,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規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
按照《方案》,到2019年年底,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相關系統平臺互聯互通,全省實現政府投資、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時限分別壓縮至120個工作日、90個工作日內;到2020年9月底,基本建成全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通過流程優化再造,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間,實現帶方案出讓用地的社會投資項目、小型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時間控制在70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