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責任認定是根據不同事件情況來判定的,下面根據具體的實踐情況來分析下如自建房設計在施工階段出現工傷或意外的情況下要如何判定。
A事件,房祝雇傭施工人員在自己的要求和帶領下進行自建房設計的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因提綁重物的繩子斷裂發生意外,導致施工人員劉某受傷,住院期間花費3000余元醫療費用。而這個事件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所遭受的人身損害,雇主應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本案中房主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B事件,房屋在建造房屋期間,同村鄰居前來幫忙,王某在幫忙過程中從平臺跌下導致五級傷殘,王某將房主告上法庭并要求賠償。本案中王某無償為房主進行義務幫工,而房主接受了王某的幫工就應該對其承擔保護責任,而因為房主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原因造成了事故的發生,就要承擔其賠償責任。
C事件,房主建房時將自建房設計施工承包給有施工資質的李某進行施工,施工技術人員中的錢某在工作時因腳手架斷裂而受傷。本案中根據承攬人在工作完成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和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的兩項規定,李某承建期間雇傭的錢某受傷,責任將由李某承擔,房主不承擔賠償責任。
由以上案例可見,農村自建房設計施工階段按照和施工人員的約定不同所承擔的責任也均有不同,而發生安全事故時,要根據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和認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