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
根據《國務院關于“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的批復》(國函〔2017〕93號),現將《“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時期。各單位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領會國務院批復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面向改革治理需要和社會公眾期望,聚焦政府治理和改革發展重點任務,構建大平臺、大數據、大系統頂層框架,加強政務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整合共享,增強發展能力,提升服務水平,確保信息安全,建設形成滿足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的政務信息化體系。
二、請各地區、各部門及有關單位進一步凝聚共識、統一步調,強化《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到“十三五”末,要形成共建共享的一體化政務信息公共基礎設施大平臺,總體滿足政務應用需要;形成國家政務信息資源管理和服務體系,政務數據共享開放及社會大數據融合應用取得突破性進展,顯著提升政務治理和公共服務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建成跨部門、跨地區協同治理大系統,在支撐國家治理創新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形成線上線下相融合的公共服務模式,顯著提升社會公眾辦事創業的便捷度。推進政務信息化可持續發展,有力促進網絡強國建設,顯著提升宏觀調控科學化、政府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便捷化、基礎設施集約化水平。
三、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按照國務院的批復精神,加強項目統籌管理,優化項目審批流程,科學組織工程建設,及時協調解決《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各項目建設單位要強化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開放和業務協同聯動,切實提高工程建設的整體效能和投資效益。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評估工作,對《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評估結果和總體實施情況向國務院報告。
附件:“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年7月31日
“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
一、現狀和形勢
當前, 新一輪信息革命正引領人類從工業文明加速向信息文明轉型, 全面影響和重塑經濟運行、社會發展、國家治理、人民生活等各個領域, 政務信息化已成為通往現代治理之路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托。全面加快政務信息化創新發展, 已成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手段,對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 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具有重要意義。新世紀以來, 我國政務信息化經過“十一五”全面建設、“十二五”轉型發展, 基本實現部門辦公自動化、重點業務信息化、政府網站普及化, 跨部門、跨地區共建工程逐步成為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的主要形態, 成為支撐“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平臺。信息共享、績效評估等一批創新性制度和辦法頒布實施, 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部門系統分割、資源分散的局面, 政務信息化日益成為政府高效履職行政的重要手段。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政務信息化工作需面向時代發展主題、面向改革治理需要、面向社會公眾期望, 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聚焦“放管服”改革創新、縱橫聯動協同治理、“互聯網+政務服務”、促進創新創業等任務, 增強發展能力, 提升服務水平, 優化發展環境, 推動政務信息化建設邁入“集約整合、全面互聯、協同共治、共享開放、安全可信”的新階段。在此背景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等文件對政務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為貫徹落實上述戰略和規劃, 推動政務信息化建設集約創新和高效發展,構建形成滿足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的政務信息化體系,特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將作為“十三五”期間統籌安排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投資的重要依據。
二、總體要求
( 一) 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堅持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政務信息化工作的總目標,大力加強統籌整合和共享共用, 統籌構建一體整合大平臺、共享共用大數據、協同聯動大系統, 推進解決互聯互通難、信息共享難、業務協同難的問題, 將“大平臺、大數據、大系統”作為較長一個時期指
導我國政務信息化建設的發展藍圖,構建一體化政務治理體系, 促進治理機制協調化和治理手段高效化, 形成部門聯動的協同治理新局面,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 二) 基本原則。按照政務信息化工作的發展共識, 著力打破傳統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思維慣性和路徑依賴, 實現發展動力、發展機制、發展重心、發展模式的轉變, 推動政務信息化創新集約高效發展。
----堅持創新思維、實現動力轉變。打破思維慣性, 充分利用新技術、新模式、新理念優化工作流程、創新業務模式、改革管理制度、強化縱橫聯動協同治理, 強化技術供給側創新, 以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推進“放管服”改革任務, 助力政務治理, 實現由項目驅動向創新驅動的動力轉變。
----堅持開放思維、強化機制轉變。打破理念束縛, 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 鼓勵采用委托代建、以租代建、BOT 、服務外包等新模式, 促進工程建設主體和服務方式的多元化; 形成政務公開、數據開放、社會參與的常態化機制, 實現由政府投資建設為主向政府與社會投資雙輪驅動的機制轉變。
----堅持服務思維、實現重心轉變。打破服務瓶頸, 緊密圍繞民生保障、扶貧脫貧、惠民服務等社會公眾的切身難題, 大力實施“互聯網+政務服務”, 構建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信息體系, 切實方便群眾辦事創業, 實現由行政辦公需求為主向以服務公眾需求為主的重心轉變。
----堅持系統思維、加快模式轉變。打破路徑依賴, 采用系統工程思維, 大力加強工程建設的統籌整合和共享共用, 統籌共建電子政務公共基礎設施, 統籌強化網絡信息安全保障, 統籌協調政務業務縱橫聯動, 統籌推動增量資產和存量資產的銜接配套, 大力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利用和有效匯聚, 促進政務信息系統快速迭代開發和集約發展, 實現由分散建設向共建共享的模式轉變。
( 三) 主要目標。到“十三五”末期, 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總體實現以下目標:基本形成滿足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的政務信息化體系, 構建形成大平臺共享、大數據慧治、大系統共治的頂層架構, 建成全國一體化的國家大數據中心, 有力促進網絡強國建設,顯著提升宏觀調控科學化、政府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便捷化、基礎設施集約化水平, 總體滿足國家治理創新需要和社會公眾服務期望。
----大平臺共享新設施。深入推進政務信息化建設的集約整合和共享共用, 加大平臺整合創新力度, 一體化推進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國家政務數據中心、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工程和國家公共數據開放網站的融合建設, 打造“覆蓋全國、統籌利用、統一接入”的大平臺, 形成存儲數據、交換數據、共享數據、使用數據、開放數據的核心樞紐, 系統性打破信息孤島, 有力促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 為構建全國一體化的國家大數據中心奠定基礎。
----大數據慧治新能力。形成國家政務信息資源管理和服務體系, 實現80% 以上政務數據資源的高效采集、有效整合, 政務數據共享開放及社會大數據融合應用取得突破性進展,形成以數據為支撐的治理能力, 提升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大系統共治新格局。以跨部門、跨地區協同治理大系統為工程建設主要形態, 建成執政能力、民主法治、綜合調控、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公共安全等6 個大系統工程, 形成協同治理新格局, 滿足跨部門、跨地區綜合調控、協同治理、一體服務需要, 在支撐國家治理創新上取得突破性進展。
----大服務惠民新模式。形成線上線下相融合的公共服務模式, 依托綜合政務服務平臺有效匯聚各行業領域政務服務資源, “五證合一”、“證照分離”等取得顯著進展, 以“一號、一窗、一網”為核心的政務服務模式得到全面推廣, 社會公眾辦事創業便捷度明顯提升, 在便民利民上取得突破性進展。
----工程建設管理新局面。形成“政府+市場、平臺+系統”的工程管理新模式, 大幅減少系統分散建設和信息孤島, 集約化程度明顯提升, 工程規模得到顯著控制, 建設進度得到明顯加快, 績效評價發揮約束引導實效; 相關立法工作取得進展, 標準規范體系、安全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形成長效、可持續的發展環境。
三、主要任務
根據“十三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重大戰略、重大任務、重大工程, 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精神, 按照“大平臺、大數據、大系統”總體框架, 建設以下重點工程。
(一)構建一體化政務數據平臺
按照“數、云、網、端”融合創新趨勢及電子政務集約化建設需求,依托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加快建設綜合性公共基礎設施平臺, 形成互聯互通、安全防護、共享交換、云計算、數據分析、容災備份等綜合服務能力, 實現電子政務關鍵公共基礎設施的統建共用, 支撐政務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匯聚。
1. 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建設目標: 全面建成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 基本實現各類政務專網的整合遷移和融合互聯,政務信息安全防護能力得到顯著強化, 支撐各級政務部門縱橫聯動和協同治理。
建設內容:加快建設國家電子政務內網。完善頂層互聯互通平臺建設, 按需拓展網絡覆蓋范圍, 形成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內網網絡; 有序組織涉密專網向內網的遷移工作; 構建內網綜合安全保障體系,完善內網密鑰管理、電子認證基礎設施和相關密碼保障系統, 形成全國統一的政務內網信任服務體系; 強化網絡綜合運維管理, 提高內網網絡安全管控和綜合支撐能力。
建設完善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優化骨干網絡結構, 加快非涉密政務專網遷移整合或融合互聯, 指導和支持中西部、東北及少數民族地區全面升級電子政務外網, 實現中央、省、市、縣各級政務部門的四級覆蓋,加快向鄉鎮、街道、社區、農村延伸; 統一互聯網出口、拓展互聯網區服務能力、加強移動接入平臺建設,建設綜合安全管理系統, 完善統一的電子政務外網信任服務體系, 全面加強全網等級保護建設, 提升政務外網承載服務和安全保障能力。
2. 國家政務數據中心建設目標: 依托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和互聯網, 建成數據中心和云計算一體融合的國家政務數據中心, 為中央部門提供多層次、專業化云服務, 支撐政務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匯聚, 為構建全國一體化的國家大數據中心奠定基礎。
建設內容: 建設統一的國家政務數據中心, 形成安全可控、集成創新、分類服務的政務云, 承載國家數據共享交換樞紐、國家公共數據開放網站、國家基礎信息資源庫以及跨部門重大信息化工程; 面向各部門提供專業化的系統托管、數據交換、業務協同、容災備份服務; 推廣辦公系統、政務信息公開、政民互動、調查系統、郵件系統等通用軟件云服務。按照全局統籌、部門統一、市場服務、央地互補的原則, 以統籌整合、整體采購、授權服務方式相結合,以國家政務數據中心整合盤活政府已有數據中心和社會化數據中心資源,構建形成符合政務信息化需求及安全保密要求的政務數據中心體系;推動部門存量基礎設施資源的整合利用, 依托國家政務數據中心構建部門私有云, 推動不具備規模效應的部門數據中心逐步向國家政務數據中心遷移,促進全國一體化國家大數據中心建設。
3. 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工程建設目標: 建成統一的國家數據共享交換樞紐, 全面貫通省級數據共享交換樞紐節點, 形成全國政務信息共享體系, 實現重要信息系統通過統一平臺進行數據共享交換,政務數據共享率大幅提升。
建設內容: 依托政務內網和政務外網, 分別建設涉密和非涉密數據共享交換樞紐,構建國家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目錄服務系統和標準規范體系,規范各部門共享交換數據的內容、質量和方式。推動地方數據共享交換樞紐建設,實現國家數據共享交換樞紐與地方數據共享交換樞紐的對接,形成統一的全國政務信息共享樞紐體系, 支撐國家基礎信息庫、重大體系工程及部門重要信息系統跨部門、跨地區、跨領域數據共享交換。建設全國政務信息共享網站, 匯聚政務信息, 監測共享情況, 加強政務數據關聯分析利用。
4. 國家公共數據開放網站建設目標: 在依法加強安全保障和隱私保護的前提下, 重點圍繞民生服務需求, 實現可開放政務數據向社會公眾集中、有序開放和規范利用,提升開放數據的數量、質量、時效性和易用性, 顯著提升公共數據的有效利用和深度開發水平,促進社會創新和信息經濟發展。
建設內容: 建設國家公共數據開放網站, 形成統一的門戶服務、數據開放管理、安全脫敏、可控流通等功能; 在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基礎上, 形成政務數據資源開放目錄, 編制政務數據開放共享標準規范; 結合社會公眾需求, 以可機讀批量下載方式, 分級、分類重點開放企業登記、信用、交通、醫療、衛生、就業、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知識產權、自然資源、農業、林業、環境、安監、質量、統計、
氣象等公共服務相關領域的非涉密公共數據; 加強對經濟社會重要領域社會化數據的采集匯聚, 促進政務數據與社會數據的關聯融合創新。
(二)共建共享國家基礎信息資源
以國家基礎信息庫共建共享為推進抓手, 打破信息壁壘和“數據孤島”, 逐步實現與業務信息以及社會大數據的關聯匯聚, 構建統一高效、互聯互通、安全可靠的國家信息資源體系, 打通各部門信息系統, 推動信息跨部門跨層級共享共用, 依托國家公共數據開放網站, 加快推進基礎信息資源向社會開放。
1. 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目標: 依托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 建成人口基礎信息庫, 在所有政務部門間實時共享,為各級政務關部門開展相關業務和政務服務提供基礎信息支持。
建設內容: 加快建設完善人口基礎信息庫, 形成數據及時更新校核機制; 將人口基礎信息庫的交換平臺向統一的國家數據共享交換樞紐遷移,實現分散于部門專網的人口基礎信息向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實時共享匯聚; 促進相關部門信息系統有關人口業務信息的采集匯聚, 擴展健康、收入、婚姻、社保、救助、貧困、殘疾、流動、死亡等信息, 逐漸豐富人口基礎信息資源條目, 深化人口信息資源的分布查詢和應用; 通過國家公共數據開放網站安全可控的數據接口, 面向社會提供脫敏人口信息資源, 促進相關領域業務創新。
2. 法人單位基礎信息庫建設目標: 依托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 建成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 實現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和其他法人基礎信息的實時共享。實現基礎信息的有序開放, 促進法人單位信息資源的社會化利用。
建設內容: 建設完善法人單位基礎信息庫, 形成數據及時更新校核機制, 在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環境下, 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樞紐實現法人單位基礎信息在所有政務部門間實時共享。在此基礎上擴展各類法人單位的組織結構、股權結構、經營范圍、資產規模、稅源稅收、銷售收入、就業人數、人才構成、產品服務等信息,促進相關部門有關法人單位業務信息的關聯匯聚, 豐富法人單位信息資源。支撐法人單位信息資源的分布查詢和深化應用。通過國家公共數據開放網站, 分級、分類安全有序開放法人單位基礎信息, 促進社會化創新應用。
3. 自然資源和地理空間基礎信息庫建設目標: 依托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 建成自然資源和地理空間基礎信息庫, 面向各級政務部門實時共享, 有序向社會開放數據, 為政務治理決策和社會化創新利用提供數據支持。
建設內容: 建設完善自然資源和地理空間基礎信息庫, 擴展政務部門和社會普遍需要的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基礎信息,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樞紐加快土地礦產資源、生態環境狀態、地質地震構造、耕地草原漁業、農作物種植情況、森林濕地荒漠、生物物種分布、河湖水系分布、城鄉規劃布局、地下設施管網、水域空域航線等空間地理業務信息的采集匯聚,并與空間地理基礎信息庫進行關聯, 實現遙感數據服務、自然資源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的結合; 加強在國土資源、城鄉規劃與建設、區域規劃、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海洋、環境、減災、統計、交通、教育等領域的共享應用; 通過國家公共數據開放網站安全可控的數據接口向社會開放,促進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信息的公益性服務和市場化創新應用。
4. 社會信用信息庫建設目標: 構建基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社會信用基礎信息庫, 實現社會信用基礎信息的跨部門跨地區共享和面向社會開放,為相關領域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及社會征信市場發展提供統一基礎信息支撐服務。
建設內容: 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樞紐, 加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的集中匯聚, 實現增量及時公開、存量轉換到位, 抓緊建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其與現有各類管理代碼的映射關系。在此基礎上實現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聯合懲戒信息的歸集, 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 通過“信用中國”門戶和國家公共數據開放網站面向社會開放, 加大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力度, 推動社會征信市場發展, 方便社會公眾查閱。
(三)協同共建縱橫聯動業務系統
緊密圍繞“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任務, 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主要需求, 按照統一標準規范、統一信息資源目錄、統一協同匯聚平臺和多個業務系統的工程架構,推動各部門聯合構建充分共享、協同治理、界限清晰、分工有序的大系統工程。
1. 黨的執政能力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 圍繞黨中央總攬全局、統籌各方、決策指揮和日常運轉的需求, 構建覆蓋黨中央各部門核心業務的應用系統, 支撐黨的執政資源配置優化和全面從嚴治黨, 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和水平。
建設內容: 建設和完善覆蓋黨中央各部門的核心業務系統, 整合構建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綜合協調與保障信息化平臺, 形成“抓落實”的信息化合力。加強黨委信息資源的按需匯聚, 推動政府部門相關信息與黨中央各部門的數據共享,支撐黨的執政資源配置優化和全面從嚴治黨, 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深化全國紀檢監察信息系統工程應用, 建設完善監督執紀問責信息平臺, 整合信息資源, 加強大數據分析利用, 提高執紀審查、內部監督等能力, 為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供科技支撐。建設全國干部( 公務員) 管理信息系統,支撐對各級干部教育培養、選拔任用、考核評價、管理監督、離退休管理和公務員管理中進、管、出各環節的業務管理需要。圍繞統一戰線、黨際外交、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統籌協調、輿論宣傳、機構編制、群團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黨建、電子文件管理等重點業務。開展以黨委系統大數據治理與服務模式創新為重點的信息系統建設,為提升黨的執政能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2. 民主法治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 圍繞“法治中國”建設, 優化人大立法和監督的信息保障, 強化政協參政議政的信息機制, 提高審判、檢察和刑罰執行業務信息化水平, 全面增強支撐民主法治建設的信息能力。
建設內容: 以提高人大依法履職水平為核心, 圍繞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監督、代表、外事等重點工作,加強人大業務系統建設, 為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根本政治制度提供有關支撐。針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 完善政協業務系統和信息資源庫, 提高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信息能力。加強國家法律法規信息庫建設, 提升立法信息保障及業務信息化水平。深化電子檢務、天平工程、金盾工程等現有業務系統應用, 構建以案件為主線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的行為留痕機制, 依法實現過程透明, 強化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和制約的信息能力,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和司法公正水平。
3. 綜合調控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 立足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 通過綜合調控治理體系工程建設, 促進宏觀調控、產業發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等領域協同治理,加強宏觀、中觀、微觀政策銜接配套, 做好戰略、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資源環境約束的承接落實, 顯著提升經濟發展綜合調控治理能力。
建設內容: 建立綜合調控信息資源目錄體系, 建設宏觀調控管理信息平臺, 依托平臺推進綜合調控協同治理和信息共享; 圍繞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轉方式任務及“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京津冀一體化、中國制造“2025” 等重大戰略, 完善監測統計指標體系, 加強專題信息資源建設和大數據應用。建設和完善生態安全、環境保護、三農發展、能源安全、科技創新、糧食安全、節能降耗、自然資源管理、城鄉規劃等專項系統, 加強審批監管、價格監管、國資監管、金稅、金財、金土、金水、金審等業務領域的深化應用和數據共享。
4. 市場監管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 建成跨部門、跨層級市場監管與服務體系工程, 實現工商、稅務、質檢、商務等部門監管與服務政務行為的協同聯動, 提高商事服務便捷化程度, 促進更加健全有效的市場機制的形成。
建設內容: 立足健全市場機制、推進商事制度改革, 建立市場監管與服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建設完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逐步與各部門、各地區信用信息系統及平臺實現互聯互通, 整合金融、工商、稅收繳納、交通管理、安全生產、質量提升、環境保護、商務流通、文化市場、科研、統計等領域的信用信息;圍繞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雙創” 行動計劃、產品質量追溯、通關一體化、科研成果轉化等重點工作, 建設和完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中國”網站公示、公共資源交易服務、重要產品安全監管與追溯、交通物流公共信息服務等專業系統, 推進金稅、金關、金質等重大工程的深化應用和數據共享, 提高放管并重、寬進嚴管、事中事后監管能力, 釋放企業創新與市場競爭活力。
5. 公共服務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 緊密圍繞社會公眾辦事創業切身需求, 構建形成公開透明、高效便捷、城鄉統籌、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務體系, 有效化解“辦證多、辦事難”等突出問題, 實現“讓信息多跑路, 讓居民和企業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的目標, 增強社會公眾獲得感、提高社會公眾滿意度。
建設內容: 立足服務型政府建設, 優化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服務項目的辦事流程和服務標準,梳理形成統一規范的政務服務信息資源目錄清單、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 全面推廣“互聯網+政務服務”, 建設統一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 實現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政務服務事項的統一匯聚、關聯互通、數據交換、身份認證、共性基礎服務支撐等功能, 推動基于公民身份號碼、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電子證照信息實現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共享互認, 支撐公民和企業辦事的“一號”申請、“一窗”受理和“一網”通辦, 解決政務服務信息難以共享、業務難以協同、基礎支撐不足等全局性問題; 深化現有政務服務系統應用, 著力強化精準扶貧、醫療健康、社會保障、社會救助、創新創業、公共文化服務、法律服務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推進政務服務向街道社區和村鎮延伸, 滿足守住底線、保障基本民生的需求; 推進網上信訪建設, 促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依托國家政務服務平臺, 整合匯聚各地區、各部門政務服務事項與服務資源, 推動政府權力全流程網上運行和監督, 逐步形成一站式服務能力。
6. 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
建設目標: 通過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重點安全領域的源頭性、基礎性信息資源的優化整合和業務關聯共治, 提高常態下安全管理創新、風險隱患預防化解和非常態下的快速應急處置能力。
建設內容: 立足建設“平安中國”, 建立健全社會公共安全治理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和應急預案體系,進一步建設完善國家應急平臺體系; 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遙感遙測、視頻監控、導航定位、社交媒體等技術, 建設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公共安全基礎綜合服務管理、自然災害監測預警、環境事故應急處置、公共衛生與傳染病防控、應急物資保障等系統; 以國家應急平臺體系為數據匯聚和業務協同節點,按照平戰結合思路, 加強部門間的協調聯動和信息共享, 提高嚴格執法、預防為主、快速響應、有效處置的能力, 加強輿情引導, 切實增強社會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實現全程管理、跨區協同和社會共治。
四、保障措施
(一)統籌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
充分依托國家電子政務統籌協調機制、促進大數據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等工作機制, 強化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的統籌管理。落實《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 國發〔2016 〕51 號), 制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清單, 開展政務信息資源大普查, 加強政務信息資源的國家統籌管理,推動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公共數據開放。加強牽頭部門對跨部門工程建設的組織協調, 提出協同共享關鍵指標。落實部門一把手責任制, 建立健全部門內部工程統籌、業務銜接、資源共享、運行保障的一體化工作機制。形成國家統籌、部際協調、部門統一的政務信息化工作局面。
(二)強化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
修訂完善《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 加強規劃約束, 簡化審批流程。建立工程項目全口徑備案制度, 統一政務信息化工程審批原則, 加強建設和運維資金管理的銜接。對于列入本規劃的小規模工程項目, 直接審批建設方案。落實工程項目全過程監管和考核評估工作, 嚴格績效管理。工程建設部門要加強資金管理和項目管理, 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 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促進廉政建設。嚴格工程項目驗收及后評價,加強責任追究。推進信息惠民、新型智慧城市、各地政務信息化建設與本規劃的銜接。
(三)推進公共基礎設施統籌
全面加快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國家政務數據中心、國家數據共享交換樞紐及國家公共數據開放網站等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建設, 盡快形成專業化服務交付能力, 滿足系統部署、互聯互通、容災備份及部門私有云部署等需求。原則上不再審批各部門分散獨立、運行低效的基礎設施項目。各相關管理部門加快研究制定政務云服務平臺外包服務要求、服務標準、服務提供商名錄及相關管理制度。各部門重點深化業務應用、強化數據分析, 做好對自身計算、存儲、機房等存量資源的整合利用。
(四)完善政務信息化發展環境